近日,随着《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的公布,这一关乎广大居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引起各界关注。4月15日实施的《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将不再适用房屋征收活动。
一年内相继出台两部房屋征收政策,这在齐市历史上是没有过的。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建设发展,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必然要与时俱进,突出合法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主旨。
修改后的新办法,将更加体现“住有所居”的理念。对于在短时间内修改房屋征收政策,市拆迁办主任谢广全开门见山表示,新办法在适用性、可操作性、保护被征收人利益上相应增强。尤其是对一些特困群体,可以进行混合产权安置,以保证其能住上楼。作为修改的重点,通过细化确认程序和标准,人为因素的介入被及时堵塞。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齐市的房屋征收逐渐向城乡接合部延伸,而城乡接合部的显著特点是无证房多,户口少。如果严格按原办法执行,大多数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只能按附属物补偿每平方米180元,被征收人意见大,有些人为获得更大利益将其卖给倒卖房屋的贩子,不但造成新的征收矛盾而影响征收时限,并且给政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针对这种情况,市住建部门与市法制办将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由此提升了无证住宅安置补偿政策的适用性。
房屋征收办法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房屋原价值的补偿或安置。市住建局副局长姜浩然对此用有证与无证房、楼房与平房的价值区别举例: 2008年以来,齐市在制定政策上将基点放到最困难群体、最破旧的房屋上,无证房实行“拆二还一”,有证房无论平房和楼房一律“拆一还一”,因此,催升了无证住房的价值,导致楼房住户心里失衡。新办法中首先取消了无证住宅的保障政策,居住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廉租住房。无证住宅“拆二还一”的优惠政策将逐步取消,还原无证房的真正价值。另外,平房与楼房原房价值的区别也在新办法中得到充分体现。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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